- 亭湖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“执行不能”
-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/10/26 阅读次数:[1109]
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,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“执行不能”与“执行难”的区别,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理解和支持,8月31日上午,亭湖法院组织召开“执行不能”案例新闻发布会,解读“执行不能”,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,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媒体记者及申请执行人代表应邀出席。
会上,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峰通报了今年以来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推进情况,执行局徐江副局长详细解读了“执行不能”与“执行难”之间的本质区别,执行局单丽华副局长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,涵盖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,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丧失劳动能力,残疾人、特困户无可供执行财产,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正在监狱服刑,独居高龄老人且丧失劳动能力等5种情形。
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峰通报法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情况
执行局徐江副局长解读“执行不能”与“执行难”的区别
执行局单丽华副局长通报执行典型案例
盐城电视台记者提问:
“市民如何防范“执行不能”风险?”
徐峰专委解答:
“虽然对于工伤、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,当事人很难提前防范,但对于民间借贷、商业合作等,当事人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前,可至****法院征信网等查询对方的征信记录,从而作出准确判断,防范风险。”
盐阜大众报记者提问:
““执行不能”案件在法院执行案件中占比多少?”
徐江副局长解答:
“初步统计,此类案件约占法院执行案件的40%左右。”
申请执行人代表发言:
“首先,十分感谢亭湖法院一直以来对我们企业的帮助和支持,帮助追回了大量的沉淀资金。虽然,目前仍有部分案件尚未完全执行到位,但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,让我们对“执行不能”有了更深的了解,也对法院执行工作多了一份理解。”
徐峰专委回答:
感谢申请执行人的理解,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,穷尽一切执行手段,争取早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,也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我院的执行工作。
据悉,该院将2018年确定为“执行攻坚年”,将执行工作作为“一把手工程”来抓,以团队管理精细化、流程节点合格化、考核奖惩导向化为抓手,用足内力、聚合外力、智能助力,全力决战决胜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,取得显著成效。今年以来,共受理执行案件4965件,已结4419件,位居全市法院第二,结案率达90%,全市法院****,执行到位金额达9.6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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